代驾致死,赔偿责任归谁?法院判了
在现代社会中,聚会饮酒后叫代驾已成为普遍做法,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,责任归属及理赔流程往往令人困惑。本文将通过一起真实的案例,探讨此类事件中的法律问题。
2024年8月24日19时40分许,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。张某驾驶一辆湘B牌小型轿车,在田心大道快速车道行驶时,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程某相撞,导致程某当场死亡,车辆受损。
交警部门认定,张某因超速行驶且未充分观察路况,负事故同等责任;程某违规穿越隔离设施横过道路,也负有同等责任。涉事车辆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(限额300万元),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。
事故发生时,张某正在通过某代驾公司运营的APP接受派单,为车主吴某提供代驾服务。该代驾公司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代驾责任保险,约定“不启动客户交强险与商业险,直接进行赔付”,其中人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80万元。
程某家属起诉张某、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,要求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68.2万余元。法院审理认为,张某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发生事故,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,责任应由代驾公司承担。同时,代驾责任险的赔付条款合法有效,不应启动车主保险。
法院核定受害人总损失为112.9万余元,扣除交强险赔偿部分后,剩余部分按60%计算,总计需赔付74.9万余元。由于未超过代驾责任险限额,扣除司机垫付的10万元后,判决B保险公司赔偿64.9万余元。
B保险公司上诉后,株洲中院维持原判。该案例明确了网约代驾事故的责任认定和理赔顺序,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指引。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采集网络资源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本站删除。



